每個人都需要有工作,就個人而言,一方面可以賺取生活所需的報酬,亦是自我肯定的憑證,對國家社會而言,每位國民在不同崗位上貢獻自己的力量,建立一個彼此照顧,互通有無的群聚.但問題是為何有人營營役役辛勞工作,換取的只是半飽不餓的生活.有人則可以比別人收取數以十萬倍的薪津,是否他個人的生產力比前者多出數十萬倍?薪酬標準是誰訂立的?君不見美國華爾街大行那幫高級行政人員,薪俸比公司盈利還要多,是誰訂立他們稱為花紅的制度? 當然又是那批自封為王的高層.
其實工作真的可以很辛苦,我們需要有一定的才能,找到一份能發揮所長的工作,領取合理的工資,但切忌貪婪,毋忘社會上還有一批人分享不到共創的繁榮,心態上要理解他們的困境,行動上支持社會上合理地分配大家勞動的成果.
1. 為了幾塊錢的生活費
2. 17歲的礦工,他一次背100多斤的煤走1000多米,一次
3. 為了生活,這位老婆婆,用她幾乎沒有力量的身體在.....
4.就是那張在網上廣泛流傳,引起了無數爭議的照片。 我想,這張照片最大的現實意義不在於它揭示了社會巨大的貧富反差,更讓人揪心的還在於 - 當這兩個孩子長大之後, 我們又該用什麼來保證他們所代表的兩個階層的和睦相處.
5. 還有下面這位可憐的賣紅薯的老人, 在影響市容和他要活下去之間,我們應該如何選擇呢?








